关于选拔2017年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赴境外研修的通知
日期:2017-03-14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360

各系部处室: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7年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的通知》(苏教师〔2017〕4号)精神,现就我校选拔2017年优秀中青年教师赴境外研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类别、期限及资助

包括访问学者、团队研修(含高水平大学科研团队、应用型高校教学团队、管理团队)、校长跟岗研修三种形式。访问学者一般12个月(已有半年以上留学经历人员再次派出可选择6个月),其他一般6个月。省财政资助12个月14万元/人, 6个月10万元/人。

二、选派数量及名额分配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精神,中青年骨干教师高职高专院校总计派出120人左右。我校可推荐中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2人,科研团队1个(3-5人),1名跟岗研修校长(科研团队、校长名额不纳入各校推荐总名额)。

三、推荐条件

1、年龄及工作年限要求。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科研团队带头人、跟岗研修校长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职高专院校申请人应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2、学位和专业技术职务要求。高职高专院校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受聘中级及以上职务;应用型高校教学团队成员应为地方属应用型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管理团队成员应为担任地方属高校部门负责人的双肩挑人员;校长跟岗研修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受聘副高及以上职务,为高校负责人或厅级干部后备人选。

3、境外研修单位和学科要求。申请人的境外接受单位原则上为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或世界顶级科学研究机构,研修的学科应排名世界前列。高职高专院校申请人的境外接受单位可适当放宽,但必须为国际知名本科院校或高水平专科院校。世界200强高校以《泰晤士高等教育》公布的2016-2017年排名为参照(见附件1),学科排名以2016-2017年度ESI、QS学科排名为参照,允许提供其他评价体系的排名情况。

4、申请人境外邀请函要求。申请人境外邀请函,应由导师本人、相关院系或研究机构出具。跟岗研修校长应由境外高校负责人发出邀请。邀请函应明确研修起止时间及导师姓名、从事专业、职称等。原则上具有副高职称申请人的导师应具有正高职称。

5、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申请访问学者可同时兼报应用型高校教学团队研修。地方属高校双肩挑人员申请访问学者还可同时兼报管理团队研修。

四、申报材料

(一)《2017年度江苏省高校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申请表(访问学者)》、《2017年度江苏省高校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申请表(高水平大学科研团队)》、《2017年度江苏省高校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申请表(校长跟岗研修)》(见附件2、3、4)以及附件材料(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一册);《2017年度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纸质一份及Excel电子文档(见附件5)。

(二)附件材料包括:(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2)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3)外语合格证明材料;(4)境外研修单位邀请函及中文翻译件(5)境外研修单位、导师简介(在泰晤士排行200强以外的高校或世界顶级科学研究机构,需提交其他排名或证明材料);(6)研修学科世界排名证明材料(ESI、QS等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7)高水平大学科研团队需提交课题立项或结题证明材料复印件。(8)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政审表见附件6)。凡复印件均需学校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属实,凡外文均需同时译成中文。

五、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1、3月14日至3月24日,个人申请,填写个人自然情况汇总表,由教师所在系部负责汇总并加盖部门公章,于3月24日前报送给组织人事处杨建洲老师,需同时上报电子稿。

2、学校选拔。

附件:2017境外研修相关附件.rar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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