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江苏省高职院校教师专业带头人高端研修和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3-27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240

各系部处室: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高职院校教师国家级和省级培训项目任务和计划的通知》(苏教师[2018] 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年我院专业带头人高端研修和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1.专业带头人高端研修项目: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研修时间1年。

2.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项目: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研修时间分为4周、12周、26周、52周四类。
二、实施计划及指标分配
(一)专业带头人高端研修项目
此项目的推荐与选拔、培养和考核、经费与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带头人高端研修实施办法》文件执行。有关具体要求补充如下:
1.个人访学研修我院限报2人,团队访学研修限报1个。
2.教师专业带头人及教学科研团队成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经费补助标准及拨付:个人访学研修2万元/人、团队访学研修4.5万元/团。省内高校个人(团队)访学研修经费核拨至访学研修接受单位,非省内高校个人(团队)访学研修经费核拨至选派高职院校,在财政资金未拨付前,由选送单位先行垫付。
(二)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项目
此项目的推荐与选拔、培养和考核、经费与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实施办法》文件执行。有关具体要求补充如下:
1.我院申报总数3人。
2.申报的教师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受聘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经费补助标准及拨付方式:4周项目5000元/人、12周项目1万元/人、26周项目2万元/人、52周项目3万元/人。补助经费由省教育厅和财政厅直接拨付至选送单位,在财政资金未拨付前,由选送单位先行垫付。
三、申报流程
(一)专业带头人高端研修项目
2018年江苏省高职院校专业带头人高端研修(个人访学研修)材料将采用网上报送和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团队访学研修仍采用纸质报送的方式。
1.个人访学研修申报流程
(1)申请教师按提示说明填写《江苏省高职院校教师专业带头人高端研修(个人访学研修)申请表》(以下统称为《个人研修申请表》)。
(2)省高职师培中心组织评审,经省教育厅审定后发文公布个人访学研修名单。
2.团队访学研修申报流程
(1)高职院校组织选派2018年参加访学研修的团队,填写《江苏省高职院校教师专业带头人高端研修(团队访学研修)申请表》(以下统称为《团队研修申请表》)。
(2)申请团队访学研修的团队负责人须取得其所在的院(系)负责人同意后,报所在学校师资管理部门审核。
(3)省高职师培中心组织评审,经省教育厅审定后发文公布团队访学研修名单。
(二)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
2018年江苏省高职院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申报流程如下:
1.入选教师按提示说明填写《江苏省高职院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省高职师培中心组织评审,经省教育厅审定后发文公布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名单。
四、工作要求
1.各系部应按照通知要求,认真选派教师,确保申请者均符合相关文件,检查各类表中所需签署意见、审核(盖章)处手续是否齐全。
2.申报教师应明确访学研修计划,做到目标明确、内容详实、实施步骤计划性强并有相应的时间安排、预期成果应明确成果的数量、形式、级别。此项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3.参加研修的教师原则上须脱产研修,个人访学研修应脱产一年,参加团队访学的教师一年内连续脱产时间须达到半年。企业实践教师在实践周期内脱产。
4.派出前,选派学校应与研修教师签订相关培养协议书或企业实践培训合同,其中应明确约定研修目标、研修预期成果和考核方式,并以此作为研修结束时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同时还需约定研修教师在研修结束后回校工作目标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专业带头高端研修项目需报送材料
1.专业带头人高端研修申请《个人(团队)研修申请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2.《江苏省高职院校教师专业带头人高端研修申报汇总表》。
(二)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需报送材料
1.《江苏省高职院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申请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2.《江苏省高职院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申报汇总表》。
请各系部将报名情况统一汇总后,于4月2日前上报组织人事处,并同时上报申报教师的纸质、电子材料。所有表格均已发至所有人OA。

附件.rar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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