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12-03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111
各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19﹞31号)文件精神,请各系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择优推荐,切实做好2020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推荐工作。
本次选拔实行限额推荐,我院的推荐名额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1名、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1个,具体人员的选拔条件及申报要求见附件。
申报人员推荐表、汇总表以及相关申报材料请于2019年12月20日前送至人事处,电子稿发邮箱xzswrsc@163.com。
人事处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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