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徐州市首批“职教名师”“职教专业带头人”“职教青年优秀教师”评选的通知
日期:2020-08-18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313

各二级学院、各教学部:

根据《关于开展徐州市首批“职教名师”“职教专业带头人”“职教青年优秀教师”评选的通知》(徐职教〔2020〕1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评选对象为在职在岗专兼职教师,各二级学院、各教学部评选推荐职教名师1名、职教专业带头人1名、职教青年优秀教师1名。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在广大师生中享有较高威信。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3.近五年来,平均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72学时。专业课教师每年至少累计1个月参与企业实践。

4.近五年来,必须担任过班主任(辅导员)、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或负责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5.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以及其他文件规定“一票否决”的违规行为的不得申报。

(二)“职教名师”申报条件

1.具有高级讲师(副教授)职称,任职年限满3年。

2.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或获得省级以上单项表彰奖励,或获得市级以上综合表彰或两次以上县(市)区级综合表彰。

3.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7年以上,或担任辅导员、社团活动指导教师及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9年以上。

4.近五年来,专业课教师系统担任过2门以上课程全部教学工作,公共基础课教师担任本学科两轮以上全部教学工作,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60学时。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中层管理人员,教学工作量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1/2,且每年听课不少于60节。

5.积极开展课题教学改革,教改成果显著,学校教学质量考核优秀,学生满意度测评在90%以上;近五年来,开设不少于5次县(市)区级讲座、公开课、示范课(其中至少1次为大市级)或大市级3次以上讲座、公开课、示范课并获得好评。

6.本人参加优质课评比活动获得市级优质课一等奖(省级二等奖),或本人参加技能大赛获得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或本人参加职业学校“两课评比”活动获得市级示范课(省级研究课),或本人参加职业学校教学大赛(课堂教学大赛、信息化教学设计大赛)获得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7.近五年来,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3篇以上本学科(专业)研究论文;主持过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并已结题。

8.具有领导和组织教育教学和科研的能力,在各类学术或专业委员会发挥作用,有较强的影响力。在校本课程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有校本课程、学科教学资源建设成果。近五年来,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效果良好,且至少有3人获得市级以上教学、科研竟赛等方面的奖项。

(三)“职教专业带头人”申报条件

1.具有讲师职称,任职年限满3年。

2.获得过县(市)区级以上综合表彰奖励,或市级以上单项表彰奖励,或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3.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或担任辅导员社团指导教师及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7年以上

4.近五年来,专业课教师系统担任过1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的全部教学工作,公共基础课教师担任本学科一轮以上全部教学工作,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60学时。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中层管理人员,教学工作量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不少于60节

5.注重课堂教学实践,积极开展课堂教学改革,教改成果显著;学校教学质量考核优秀,学生满意度测评在90%以上。近五年来,开设不少于3次县(市)区级及以上讲座、公开课、示范课并获得好评。专业教学水平在县(市)区领先或进步显著,在全市职业教育教科研中心组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

6.本人参加优质课评比活动获得市级优质课二等奖(省级等奖),或本人参加技能大赛获得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本人参加职业学校“两课评比”活动获得市级研究课,或本人参加职业学校教学大赛(课堂教学大赛、信息化教学设计大赛)获得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7.近五年来,作为第一作者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3篇以上本学科(专业)研究论文,其中省级以上发表不少于1篇,(参加市级学术交流活动获得一等奖的论文可视同市级发表);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并已结题。

8.近五年来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效果良好,且至少有2人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科研、竟赛等方面的奖项。

(四)“职教青年优秀教师”申报条件

1.年齡45周岁以下,具有讲师职称职称。

2.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获得过县(市)区级以上综合奖励或单项表彰奖励者优先。

3.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或担任辅导员、社团动指导教师及其他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

4.近五年来,专业课教师系统担任过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公共基础课教师担任本学科一轮以上全部教学工作,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60学时。

5.注重课堂教学实践,积极开展课堂教学改革,教改成果显著,学校教学质量考核优秀,学科教学水平在学校领先或进步显著,学生满意度测评在90%以上。近五年来,开设不少于3次校级以上讲座、公开课、示范课(其中至少1次县(市)区级以上)并获得好评。

6.本人参加优质课评比活动获得市级优质课二等奖(省级三等奖),或本人参加技能大赛获得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本人参加职业学校“两课评比”活动获得市级研究课,或本人参加职业学校教学大赛(课堂教学大赛、信息化教学设计大赛获得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7.近五年来,作为第一作者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3篇以上本学科(专业)研究论文,(参加市级学术交流活动获得一等奖的论文可视同市级发表)。主持县(市)区或参与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立项的教科研课题并已结题。

三、有关要求

1.推荐过程必须坚持标准,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按照推荐名额,择优遴选,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

2.评选条件中设计的有关时间认定:近五年来是指从2015年1月1日开始计算;45周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凡涉及任职年限、论文论著发表出版时间、课题结题时间等均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

3.各二级学院、各教学部于2020年8月21日中午12点前,将推荐情况汇总表和申报人简表发送至人事处邮箱xzswrsc@163.com,逾时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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