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工作办法》,现将我校2021年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定范围
高校教师、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教育管理系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团结协作,能全面、熟练地履行现岗位职责,并具有履行拟聘职务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学历、资历要求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1)具有博士学位;
(2)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研究生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1)具有硕士学位;
(2)获得学士学位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相关规定,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三、初定流程
1.个人申报
符合初定条件的申报人须向所属教学部门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申请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部门审核
各部门根据学校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文件精神、各系列资格条件对申报人员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学历、资历、教学(管理)业绩、继续教育等进行审核。
3.学校评定
对通过部门审核的申报人员,人事处根据学校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文件精神组织进行评定。
四、申报材料
1.申报表(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汇总表(见附件)一份;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3.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5.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复印件;
6.获奖材料复印件;
7.近期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以上复印件经所在部门审核确定后装订成册,与申报表、照片一并放入档案袋,于6月11日之前报送人事处,电子版材料发至人事处邮箱。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联系人:许宇恒
电话:83628089
邮箱:xzswrsc@163.com
人事处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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