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结果的公示
日期:2021-07-13 16:24:57 发布人:人事处 浏览量:891
根据《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57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部门推荐、校党委会综合评审,拟订药品食品学院为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宋广侠为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7月13日-7月1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人事处或纪检监察室反映(83628089,68959980)。
人事处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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