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六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8-12 10:33:13  发布人:人事处  浏览量: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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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六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徐人才办[2021] 5号)要求,现就做好第六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1.选拔对象为全省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优先选拔前沿科技领域、重点产业集群、重大科研平台、科技领军企业的中青年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注重选拔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人才和创新团队,推动成果转移转化的高层次人才,发展潜力大的青年人才。

2.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优秀且符合省第六期“333工程”选拔条件的,可申请直接进入省第六期“333工程”同一层次继续培养,不占同层次选拔名额。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期满考核优秀,且符合省第六期“333工程”选拔条件的,可申请直接参加省第六期“333工程”上一层次培养对象评审,不占分配的推荐申报名额。市第六期“521工程”培育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避免重复戴“帽子”,资助期内的国家级人才不作为选拔对象。资助期内的省“双创人才”“文化名家”“特聘教授”“特聘医学专家”不得申报第二、三层次。资助期内的省“双创博士”“文化英才”“青蓝工程”、教学名师、卫生健康拔尖人才不得申报第三层次。同一层次培养对象培养期不超过两期。往期“333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申报。未参加第五期期满考核或考核不通过的培养对象,不得申报省第六期“333工程”。

4.党政机关公务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除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原则上不作为选拔对象。存在学术造假或道德失范行为的不作为选拔对象。

二、推荐名额

我校符合条件的教师可申报第二、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最终报送名单由徐州市人才办统筹。

三、选拔条件

1.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遵守法律法规,爱国奋斗奉献;专业基础扎实,学术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德才兼备;模范践行科学家精神,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2.第二层次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三层次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符合第1、2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第二层次: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发展潜力大,有创造性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重要贡献人员,或省(部)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在工程技术领域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有重大创新成果,获得国家技术发明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的重要贡献人员,或省(部)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在主持并完成省(部)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大中型企业技术设计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的设计、研制、管理中,创造性地解决技术或管理难题,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应用高新技术成果或自主知识产权,领办或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创造性运用和发展现代经济管理理论与方法并取得重要成果,其领办或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创业项目符合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在国内同行业的综合竞争力处于领先地位,对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

5)在医药卫生领域,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能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作出重要贡献,在省内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6)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理论研究取得突出成绩,获得省(部)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对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建议,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7)在宣传文化、基础教育领域成就突出,对我省宣传文化和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为省内外同行所公认,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

属于特殊领域贡献特别突出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4.符合第1、2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第三层次:

1在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获得省(部)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重要贡献人员、省(部)科学技术三等奖或市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经济社会发展一线,研究开发、推广、应用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担任研究、设计、施工等方面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并作出突出贡献者。

4在医药卫生领域,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能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表现突出,在本地区有较高知名度。

5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发表重要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并在省内外引起较好反响,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三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对江苏省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建议,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在宣传文化、基础教育领域成绩显著,对全省宣传文化和基础教育事业作出较大贡献,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在本行业有较高知名度。

7在其他相关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乡土人才等

、材料报送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省第六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把握标准和评审条件,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2.具体报送材料要求:

1)《江苏省第六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纸质版一式3份;

2)《江苏省第六期“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纸质版一式1

3)附件材料1份。包括身份证或护照、真实性承诺书、第三方数据查询委托授权书、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发表的主要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含标题、姓名的正文页,注明被引次数)、出版的主要著作(封面、目录)、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装订成册。

以上纸质材料请于81718日由各部门统一报送至人事处218办公室。同时《江苏省第六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江苏省第六期“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许宇恒老师钉钉。

附件:江苏省第六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推荐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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