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2-01 16:54:26  发布人:人事处  浏览量:202

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10号)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本次实行限额申报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限推荐1名候选人。我校申报名额为1名。

二、申报条件

(一)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对象应承担一线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在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获得师生群众广泛认可。

(二)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3年支持期及期满后,能积极领衔学校教学团队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发挥教学名师在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注重产教融合、教研结合,近6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平均不少于36天/学年。

2.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省“333工程”一层次培养对象、已获得教学名师者、聘期或资助期内的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在申报范围。

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二级学院或教学部申报,申报人所在部门须对申报人姓名、职务、教学工作量、主讲课程等进行审核并公示。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工作要求

二级学院和教学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把推荐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对推荐人选的职务、主讲课程、教学工作量、实践工作情况等申报基本条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

(一)书面材料。包括:

1.所在党总支(支部)对申报人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的书面意见(1份);

2.申报人推荐表(1份,正反打印,见附件1);

3.申报人汇总表(1份,见附件2);

4.申报人推荐表有关附件材料(1份),主要包括: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技能等级证书等资质材料;②学生评价情况(如未开展相关活动,不作硬性要求)、课堂教学评价情况、教学年度考核情况等评价材料;③引领教师教学团队和指导青年教师、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职业学校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经历、近6年教学工作等证明材料;④近6学年能反映申报人教学水平、学术水平的代表性论文或论著不超过5项(论文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封底及论文内容,论著复印封面、目录、封底和主要章节);⑤近6年承担重要教学改革项目情况;⑦其他能反映申报人水平等材料。以上材料须按前述顺序编印目录,单独装订成一册。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所在教学部门须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统一在目录处盖章确认。

(二)电子材料

包括所在党总支(支部)出具的书面意见(盖章扫描件)、申报人汇总表(excel格式)、申报人20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图像和声音要清晰,板书和PPT结合,教学和互动结合,常见视频格式)、申报人推荐表(word格式和pdf格式),有关附件材料(按目录顺序,pdf格式)。以上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申报部门将相关书面材料2023年217日前送至人事处218,电子材料于2023年31日前通过钉钉发给许宇恒老师。

 

附件: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人推荐表.doc

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人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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