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关于推选2023年“彭城恩师”的通知》(徐委教[2023]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情况,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关乎学生成长成才,关乎教育改革发展,关乎社会文明风尚,关乎国家长治久安。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教师提出“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提出广大教师要“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要“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规范和学术自由相统一”,强调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引导广大教师以赤诚之心、奉献之心、仁爱之心投身教育事业。
二、评选要求
二级学院、基础部、体育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各推荐“心中的恩师”候选人1名。拟推荐教师要有先锋模范作用,担任班主任年限3年以上,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曾获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2021、2022年度已获得“心中的恩师”称号的不再参评。
三、活动安排
(一)“心中的恩师”投票评选
各推荐部门以适当方式组织应届毕业生推荐“心中的恩师”候选人后,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不计名投票,从推荐人选中评选出4名“心中的恩师”。
(二)“彭城恩师”先进个人和“彭城恩师”先进集体推荐
“彭城恩师”先进个人从学校“心中的恩师”中产生,“彭城恩师”先进集体由参与“心中的恩师”评选活动的各部门自主申报,学校党委进行综合评审后推荐申报1个“彭城恩师”先进个人和1个“彭城恩师”先进集体。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部门于2023年6月19日12点前,将推荐表、个人工作照和2寸证件照各一张、个人简介(500字以内)、汇总表等电子材料发送至人事处邮箱xzswrsc@163.com,推荐表纸质材料交到人事处218办公室,过时视为自动放弃。材料经学校审核后,在钉钉中组织学生进行投票,各二级学院要及时引导学生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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