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暨师德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1-24 17:20:55 发布人:人事处 浏览量:169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徐人社发[2023]10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学校2023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暨师德考核评价工作,现将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教职工均参加统一考核(包括人事代理教职工、企业编制工人等)。
2.部门职工考核分组进行,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联合考核部门由附件中第一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中层干部考核由组织部牵头负责。
3.各二级学院(部)的专职教师、辅导员、实验员等人员由各二级学院(部)统一组织考核,考核优秀人员在学校给定的分配指标范围内由各二级学院(部)自行调配。
4.2023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人数按20%比例计算,不足0.8的向下取整。全校优秀比例不超过20%。
5.师德考核评价按照《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师德考核评价办法》执行。
6.职工考核结果明细及建议优秀名单于2024年1月26日17:00前将电子版(通过钉钉发送给黄新胜老师)和纸质版(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报人事处。
徐生院委发〔2024〕8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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