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2-13 15:01:34  发布人:人事处  浏览量:188

校内各单位:

2025年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择优推荐,切实做好2025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推荐工作。

一、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1名、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1个,各单位根据实际择优推荐。

二、选拔要求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条件、选拔程序等按照《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执行。有关具体事项补充如下:

1.要高度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按照“四有”好老师的标准遴选推荐。

2.要进一步强化各类人才计划之间的统筹协调,避免重复申报、重复支持。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和聘期或资助期内的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得申报“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项目。

3.每个推荐人选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

4.要严格推荐人选的年龄要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青蓝工程”入选对象如在培养期内离开学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培养资格(组织调动除外)。

三、上交材料要求及时间

(一)申报材料

1.推荐表、汇总表(推荐表详见附件1、2、3,一式一份,并与佐证材料合订成一本;汇总表详见附件4,纸质版及Excel电子版各一份)。

2.佐证材料: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

3.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少于10页)。团队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等复印件一套。

4.复印件需经所在学院加盖公章确认属实,标注页码并附目录。

(二)申报时间

纸质材料请于2025年2月21日前送至人事处307办公室,并把推荐表、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到人事处邮箱xzswrsc@163.com。

附件1: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附件2: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附件3:高校“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doc

附件4:2025年度高校青蓝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附件5: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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